华赛网讯 从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在昆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我们获悉,《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》于10月1日起实施。
2007年5月23日,云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《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》共九章57条,主要内容从抗震设防要求、抗震设计与施工、农村抗震设防、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等方面,对抗震设防管理作出法律规范。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抗震设防的地方性法规。
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沈安波主持新闻发布会。省人大常委会、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条例制定、贯彻、实施的相关问题作了进一步说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