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步简单,动作纯朴,曲调唱腔多样。演唱时,用胡琴、“格以琴”伴奏,击锣钹鼓闹场,着侗装,不画脸谱,富有浓厚的民族色彩。侗族民间舞蹈,有“哆耶”、芦笙舞和舞龙、舞狮等。“哆耶”是群众性的集体歌舞,或男或女,彼此互相牵手搭肩,围成圆圈,边走边唱。芦笙舞是由舞者吹奏芦笙边吹边舞的集体舞蹈。乐器除上述者外,还有侗笛、唢呐等。手工艺品有挑花、刺绣、彩绘、雕刻、剪纸、刻纸、藤编、竹编。刺绣是侗族妇女擅长的工艺,她们有服饰上刺绣各种图案花纹、人物、禽兽、花卉、草虫,形象生动,色彩绚丽而调和。银饰有颈圈、项链、手镯、耳环、戒指、银簪、银花。纺织品有侗锦、侗帕、侗布。先用靛染,后涂蛋白的“蛋布”,颜色鲜亮,为侗族固有衣料。
侗族擅长石木建筑,鼓楼、桥梁是其建筑艺术的结晶。鼓楼为木质结构,以榫头穿合,不用铁钉。有三、五层以至十五层,呈4面或6面8面倒水,高4~5丈,飞阁重檐,形如宝塔,巍峨壮观,是族姓或村寨标志,也是公众集会的议事场所。风雨桥是石墩木桥,长廊桥道,桥亭重瓴联阁,雄伟壮丽,以三江县的程阳桥最负盛名,已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单位。
风俗习惯
侗族人民大都穿自纺、自织、自染的侗布,喜青、紫、白、蓝色。男子装束,近城镇者与汉族无异,唯边远山区略有差别,穿右衽无领短衣,着管裤,围大头帕。有的头留顶发。妇女装束各地互有差别,有着管裤、衣镶托肩、钉银珠大扣、结辫盘头者;有衣长齐膝、襟边袖口裤脚有滚边或花边、挽盘发者;有着大襟衣、大裤管、柬腰带、包头帕、挽头髻者;有着对襟衣、衬胸布、围褶裙、系围腰、着脚套或裹绑腿、髻插银椎者;有宽袖大襟、衣滚绣有龙凤花卉、长裙过膝,梳盘发者;也有着汉装者。一般都喜欢戴银饰。
侗族人民的饮食以大米为主要食物,平坝地区以粳米为主,山区则多食糯米。普遍喜食辣椒和酸味。自行加工的“醅鱼”、“醅肉”,贮藏十数年不坏。用油茶待客,是侗族人民的一种好客习惯。侗族的村落依山傍水,以南部地区最富有特色。村头寨尾多蓄有古树,溪流上横跨“风雨桥”,寨中鱼塘四布。按族姓聚居,鼓楼耸立其间。住“干栏”房,楼上住人,楼下关养牲畜和堆置杂物。
“月也”,是这一村群众到另一村作客,并以吹芦笙或唱歌、唱戏为乐的社交活动。农闲斗牛,是集体娱乐之一。届时老少咸集,人山人海,欢声四起,锣鼓喧天,铁炮震动山谷。有外寨客人途经本寨,则阻之于寨边,以歌对答,谓之“塞寨门”。“行歌坐月”又称“行歌坐夜”,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。北部侗族地区称为“玩山”,青年男女在劳动之余,三五成群,相约在山坡上对唱情歌。南部侗族地区称“走寨”,或称“走姑娘”,晚上姑娘们结伴在屋里作针线活,客寨男青年携带乐器前来伴奏对唱,互相倾诉爱情,深情时男女互相“换记”(送礼物)定情,约为夫妻。三江县富禄等地侗族群众常于夏历3月3日或2月2日汇集于广坪上,用一特制火包冲一铁环腾空而起,降落时,让大家抢夺,获得者受重奖,叫做“抢花炮”。
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。姑舅表婚较为流行,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。女子婚后有“坐家”(即“不落夫家”)的习俗。解放前,侗族的社会基本单位是封建家长制的父系小家庭。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,妇女禁触铜鼓;男人或长辈在楼下,不准上楼。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积累的“私房”以及分得少量的“姑娘田”、“姑娘地”。男子继承家业,无继承人的可招赘养子。
丧葬一般同汉族,行土葬。个别地区还有停葬习俗,人死入殡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,等本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都死亡以后,才一同择日安葬。
宗教信仰与重要节日
信仰多神,崇拜自然物,古树、巨石、水井、桥梁均属崇拜对象。以女姓神“萨岁”(意为创立村寨的始祖母)为至高无上之神,每个村寨都建立“萨岁庙”。以鸡卜、草卜、卵卜、螺卜、米卜、卦卜测定吉凶。
侗族的节日以春节、祭牛神(农历四月初八或六月初六)、吃新节(农历七月间)较为普遍。有些地区还有在十月或十一月过侗年。由于民族之间的交往,侗族还有清明、端午、中秋、重阳等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