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赞干布统一后的吐蕃日益强大。公元7世纪,中原唐王朝兴盛,松赞干布遣使唐朝求婚,发展与唐朝的关系。唐太宗以宗室女文成公主嫁松赞干布。唐高宗李治即位以后,册封松赞干部为“驸马都尉” 、“西海郡王” 、“宾王”,松赞干布则称唐高宗为“天子”,确立了唐蕃之间的舅甥亲谊关系。公元710年、唐蕃再次联姻,金城公主嫁给赞普赤德祖赞。公元822年,唐蕃在拉萨会盟,立碑于拉萨大昭寺前。唐蕃的友好关系为西藏成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藏族成为中国多民族中的一员奠定了基础。
13世纪蒙古族崛起,建立元朝。元世祖忽必烈定都大都(今北京),于中央设置宣政院(初名总制院),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及吐蕃地区军政,以萨迦教派领袖八思巴(1235~1280)为帝师(初名国师),兼领宣政院事。元朝中央在吐蕃地区建制驻军,分封文武官吏,充分行使主权,从而使西藏地区正式纳入中国版图。
明朝、清朝和民国政府继续对藏族地区行使主权,行政管理也日臻完善,藏族和内地各族人民之间的友谊也日益加深。从藏族人民英勇抗英斗争就可证明这一点。
艺术文化
藏族有悠久灿烂的文化,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。7世纪初就有藏文文献传世,最早的有木简木牍、纸卷皮卷、金铭石刻等。吐蕃王朝崇奉佛教,曾专设译场,宋代自内地传入雕板刻经,其典籍著述之丰富可与汉族媲美。书籍装帧为横条散叶梵夹本。藏文大藏经纂成于元代,即闻名于世的“甘珠尔”(佛语部)、“丹珠尔”(论部)两大佛学丛书。此外还有哲学、韵律、文字、舆地、医药、历算、史传、全集、文学、小说、诗歌、戏剧、寓言等著述。历史类著作有通史、断代史、编年史、宗教史和传记、谱系、地方志、寺志等。早期著作如《松赞干布全集》、《授记根本三十颂》,医药学巨著如《医方四续》,历史名著如《红史》、《阐明诸转法轮者之事智者喜宴》、《西藏王统记》,地理专著如《世界广述》、《卫藏胜迹志》,史诗传说如《文成公主》、格萨尔王传》,小说传记如《弥罗热巴传》、《颇罗鼐传》,格言诗歌如《萨迦格言》等书,早已脍炙人口,并在国内外译成多种文字出版。藏族书法绘画具有高度艺术水平,藏文楷书庄重工整,行草秀丽潇洒,大之于书匾勒石,小之于抄经写读,均体现出笔力工夫;藏画以铁线描法为主,表现了东方美术特色,章法谨严,结构完整,尤工人物,神态逼真,诸如庙堂壁画和唐喀佛画等,布局大方,色彩鲜艳,为世所重。雕刻塑像,技艺高超;建筑营造,具有民族特色,举世闻名的拉萨布达拉宫,累积高达13层,金碧辉煌,与山势浑然一体,妙造自然,横跨江河的铁索桥、藤索桥,均有高超技艺和独特风格。藏族医药、历算自成一格。藏医讲究望、闻、问、切,兼有针砭、按摩及外科手术,藏药博采动、植、矿物,讲求炮制技术;尤其在畜牧兽医方面有独到之处。藏历为阴阳合历,以五行、阴阳、十二生属系年,每六十年一周,年分四季,十二月,月有大、小建,一般三年置一闰月,可预测日、月蚀及地方近期气象。藏族能歌善舞,以踢踏舞驰名。乐器取自内地古代雅乐,节奏悠扬,间以鼓钹,烘托欢快。藏剧创始于明代,由民间歌舞发展而成,不设舞台帷幕,演员为男性,有小型道具与面具,并有齐唱帮腔,有《文成公主》等八大剧本,深受群众欢迎,形成中国的著名剧种。
风俗习惯与重要节日
藏族习惯上只称名字。解放前的贵族于名字前冠以房名,名字有男女之分,多取自佛经;房名是世袭庄园的称号,没有血缘的意义。男子发辫盘于头顶,女子发辫披于肩,梳成双辫或小辫,并在辫梢或特制的发架上挂以饰物。男女均戴呢帽或细皮帽,内衣袖长襟短,男着裤,女着裙,外着长袖肥腰圆领、向右开襟系带的藏袍。西藏农区妇女夏秋着无袖袍,前系氆氇围裙,领、袖、衣襟上镶边;男女均系腰带,穿长靴。牧民穿羊皮袍,不缝袍面。僧尼披袈裟。藏族居民的主食为糌粑,喜饮酥油茶;牧民以牛、羊肉为主食,僧尼可食肉。住房建于向阳高地靠近水源处,以石块或夯土筑墙,高二、三层,平顶多窗,有院落,屋内以木板或诹挚铺地;牧民住用帆布或牦牛毛织成的大帐篷。交通运输主要使用牦牛。牦牛体硕毛长,抗寒耐久,为青藏高原特产,有“高原之舟”的美称。水路运输主要使用牛皮船或独木舟。牛皮船是藏族特有的水上交通工具。
解放前的藏族家庭组织以男性为中心,实行严格的阶级内婚制。各聚居区通婚范围颇不一致,有的地区父系亲族间或母系亲族近亲间禁婚,有的地区则父系亲族几代之后可通婚,而母系亲族间不禁。家庭形式有多种,而仍以一夫一妻制为主。婚前男女社交比较自由,婚后由男子配合继承财产,女子即便招婿也要从属于男方。一夫多妻制家庭出富有人家外,比例很小。也有一夫多妻制,主要是由于财产的继承和分配等经济原因而存在,故不受社会歧视。夫妻离异或再娶、再嫁和私生子女均不受社会歧视,但与“下等人”通婚则造物议。僧人除黄教严禁娶妻外,其余各教派允许结婚;僧人结婚要在本派寺院举行宗教仪式,婚后在寺外安家。藏族通行天葬(即鸟葬),僧人圆寂和某些在林区生活的百姓亦行火化,然而收获季节忌行火葬。此外,土葬和水葬除因条件限制,一般认为是不吉利的。妇女分娩要离开居室或到他处。藏族谒见上层和接待宾客,要奉献一条丝织长巾,藏语称为哈达,回赠时置于奉献人的项下。藏历正月元旦是藏族人民最重要的节日,男女盛装互相拜年。四月十五日相传为释迦牟尼成佛和文成公主到藏的日子,民间有各种纪念活动。七月间,粮食丰收在望,农民背负经卷绕行田垅,预祝好年景。从盛夏到秋收入仓,各地藏族有举家出游野餐数日的习惯。藏族普遍信奉喇嘛教,十月二十五日为黄教创始人宗喀巴逝世的日子,寺院僧尼诵经集会纪念。此外,各个地区和各个教派中,还有一些各自的群众性活动。黄教实行活佛转世制度,前一辈活佛死后由本系统集议,通过占卜查访选定一名幼童,即为活佛转世。
宗教信仰
藏族早期信仰“本教”,藏语“本曲”,俗称黑教。本教经历三个发展阶段:①笃本,即“原始的本教”;②恰本,即“流传的本教”;③觉本,即“改信的本教”。从公元7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信仰佛教,抑制本教以后,本教与佛教几经斗争,佛教终于占了上风,现在藏族大部分人信仰佛教。
藏传佛教藏语称“囊巴曲”,是中国佛教的一支,俗称喇嘛教。公元五世纪时传入吐蕃。公元978年以后,佛教在藏区分为许多教派。主要有宁玛派(意为旧派,俗称红教),萨迦派(意为灰土派,俗称花教),噶举派(意为教传派,俗称白教),噶当派(意为教诫)等。13世纪中叶,在元朝的扶植下,以萨迦派为主的藏传佛教上层喇嘛掌握西藏地方政权。开始形成政教合一的社会政治体制。
公元1409年,宗喀巴以噶当派教义为基础,创立格鲁派,“格鲁”意为“善规”。因格鲁派师徒皆戴黄色僧帽,俗称黄帽派或黄教。格鲁派戒律严格,要求僧人严守教规,不能结婚,修行必须先显后密,循序渐进,显宗必修完五部经论。每年定期举行传昭法会,僧人经过辩论和考试,可取得佛学学位。格鲁派在藏族地区发展很快,并逐次传到蒙古、土、裕固等族地区,还远播至不丹、锡金、尼泊尔、蒙古等地。作为藏传佛教最强大的一个教派,一直延续至今。
格鲁派活佛采取转世相承的办法。宗喀巴弟子转世活佛系统的一支被清顺治帝册封为“达赖喇嘛”,另一支被册封为“班禅额尔德尼”,至今仍是信仰藏传教的精神领袖。
藏传佛教是大乘佛教,显密俱备,尤重密宗。既主张通过实践明显教义的途径,达到修行的目的,更主张通过佛师秘密传授特殊的真言及仪式,达到除恶扬善修行成佛的目的。 |